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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补发)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全民足球、足球社区化的实施意见

作品:禁区之狐| 作者:林海听涛| 分类:其他类型| 更新:2023-09-12| 下载:林海听涛TXT下载

筹各级足协、文旅体局、主管部门, 统筹各类社会资源, 鼓励有基础的地方探索实践,加大对县级足协帮扶力度,着力扩大全民足球项目覆盖面。鼓励支持广大足球爱好者广泛参与,积极开展女子业余足球运动,让更多人体验足球生活、热爱足球运动、享受足球快乐。以普及全民足球示范带动其他体育运动项目发展。

扶持特色引领普及全民足球。遴选一批全国优秀地方足协所在城市,重点建设丰富多彩的业余足球赛事,支持其加强建设、深化改革、提高水平和办出特色,发挥其在发展地方足球运动中的骨干、示范和带动作用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创建全国业余足球试点县、区、市,和足球综合改革试验区,先行先试,积累经验,整体推进全民足球发展。

培育文化巩固普及。把开展竞赛、训练等形式多样的足球活动作为全民足球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,让足球运动融入人民生活、扎根社区。大力发展社区足球队。鼓励地方足协充分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搭建信息平台,报道足球活动、交流工作经验、展示特色成果,营造有利于全民足球发展的良好文化氛围。

(二)完善地方业余足球竞赛体系

开展丰富多样的赛事。各地要广泛开展多样化的足球竞赛活动,形成“社区参与、体系完善、层级分明”的足球竞赛格局。鼓励各地方足协跨市跨区开展邀请赛、对抗赛等竞赛交流活动。鼓励和校园足球联动,积极邀请学校参加社会组织举办的足球赛事和公益活动。

形成稳定规范的赛制。规范竞赛管理,构建包括区县竞赛、城市联赛、省内杯赛在内的多级竞赛体系。在2046年基本建成纵向贯通、横向衔接和规范有序的县级、地市级、省级和国家级的业余足球竞赛制度。

维护公正严明的赛纪。完善竞赛监督制度,使足球成为强化社会规则和道德规范的有效途径。提倡公平竞赛,安全竞赛,文明竞赛,完善裁判员公正执法、教练员和运动员严守赛风赛纪的约束机制。规范群众观赛行为,引导他们遵纪守纪、文明观赛,形成良好的全民业余足球竞赛风气。

(三)畅通优秀足球苗子的成长通道

鼓励有条件的业余足球俱乐部进行人才发现、选拔和重点培养足球运动苗子,认真组建各级梯队,开展多种形式的集训、比赛和交流活动。鼓励体育培训机构组建业余足球俱乐部,并参加各级比赛。建立市场、社会、职业足球俱乐部和学校相互衔接的人才输送渠道,扩宽地方业余足球俱乐部青训球员进入校园足球、职业足球的通道,并提供相应支持服务。

三、保障措施

(一)加强基层教练队伍建设

多渠道配备教练。鼓励退役和现役球员进行足球教练员培训,利用完善的全民业余足球联赛体系,为退役运动员转岗基层足球教练创造条件。

多方培养培训。加强体育教育专业建设,鼓励主修、辅修足球专项,培养更多的合格足球教练。降低足球教练选材门槛,方便广大足球爱好者参加教练培训。制定业余足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