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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04 章 土地使用证(你所谓的那份遗嘱,是王戈...)

作品:暴发户的前妻[年代]| 作者:浣若君| 分类:其他类型| 更新:2021-07-23| 下载:浣若君TXT下载

所以是因为圆圆提到离婚,陈美兰想到了苏文的话,继而大胆判断,苏文毕生留下来的财富是寺庙。

苏文所持有就是庙产。

顾霄并不认识陈美兰,得先问:“你是谁?”

“陈美兰。” 陈美兰往前一步,赶在阎东雪之前扶住了老爷子。

陈美兰,顾霄听阎东平提过,用阎东平的话说,她跟丈夫阎肇官商结合,用保.护伞的方式,在西平市吃得很开。

顾霄对阎肇没什么好感,对陈美兰更没有。

却被陈美兰问到哑口。

就连阎肇都不知道的事,陈美兰从哪儿知道的?

“你从哪里知道的?”他于是反问。

“我是在我婆婆去世前,跟她聊过最多的人,我凭什么不能知道?”陈美兰再反问。

顾霄当然不信,他又不是没听人提过,陈美兰跟阎肇结婚不过两三年。

陈美不等他答,又问:“那几座寺庙可是我婆婆的遗物,我倒是想知道,王戈壁女士把它给了您,她经过我婆婆的同意吗,还有,《土地使用证》是从国土局签发,继而由公安局转交给持有者本人的,上面得有本人的签字,你拿的《土地使用证》上,有没有我婆婆的签名?”

能确定遗产是庙产了,那陈美兰就要知道,王戈壁是怎么把那东西给拿走的。

顾霄手里的《土地使用证》是由王戈壁授意,继而,米兰亲手交给他的。

面对陈美兰的质问,顾霄表现的特别平静,一字一顿,不疾不徐,缓缓的说:“王戈壁女士有苏文的亲笔信,苏文的字我能认得出来,信件可以证明,苏文把那份举足珍贵的遗产赠送给了王戈壁女士,而王戈壁女士把它转赠予了我。”

顿了顿,他又说:“对不起,东西在车上,我是不会拿出来,因为你们这些孩子辈没资格继承那份珍贵的遗产。”

其实不用把东西拿来,陈美兰也能猜得出来,一直以来,地契应该都是在苏文手里的,因为是庙产,不可能有什么经营性的收益,苏文没想过把它留给子孙后代,也就没提过,一直收在自己手里。

只有在改办《土地使用证》的时候,它才会被人提及。

应该就是从那个时候,这东西被过到王戈壁手里的。

到底是谁把它给了王戈壁的,这个她猜不到。

但是险不险,要不是圆圆一句戏言,要不是陈美兰曾跟苏文聊过离婚的事。

三座寺庙的名誉主人,就要变成王戈壁了?

但是居然有遗书?

而且就连顾霄都认为是苏文亲笔写的遗书?

王戈壁老太太怎么这么能干,遗书都会伪造,而且伪造的那么真,连顾霄都当成是真的?

人是自己接的就方便得多,阎东雪来的时候只提了一个行李箱,阎卫听顾霄说东西在车上,转身出了寺门,已经把行李箱给抱出来了。

拉杆行李箱,他还没见过,不知道该怎么提,于是抱在怀里。